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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北非公有制企业2023年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5日止,资格审核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17日止,专家评审时间为11月24日至11月27日。
关于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社发〔2023〕27号)文件精神,按照“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高中级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的要求,现将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程序明确如下:
一、个人申报(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
(一)水平能力测试(9月15日至9月24日止)
1.在手机上下载安装“联企e站”APP应用;
2.申报人以所属企业用户的身份在联企e站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系统;
3.点击联企e站首页“水平能力测试”功能或“从水平能力测试”悬浮窗开始测试;
4.测试全过程需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每人只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完毕系统自动评分,并生成“2023年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水平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并提供下载功能;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高级职称申报。
(二)职称申报(9月25日至10月15日止)
按照评审文件通知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将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的报名表及在“联企e站”下载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成绩单扫描上传至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站: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职称申报。
二、企业推荐(9月25日至10月15日止)
用人企业对拟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将人员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盖章,在企业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核(10月16日至11月17日止)
各市州工商联、人社局、高评办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纸质材料由各市州工商联统一收集一并报送。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省工商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11月24日至11月27日)
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等贡献情况进行高级职称评审。
五、公示批复(11月底)
评审结果由高评办在省工商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予以批复并颁发高级职称证书。
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
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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