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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北2023年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申报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5日,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快来看!
2023年高级经济师开始申报啦!
2023年度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
申报方式和途径
2023年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申报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水平能力测试(9月15日至9月24日止)
1.在手机上下载安装“联企e站”APP 应用;
2.申报人以所属企业用户的身份在联企e站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系统;
3.点击联企e站首页“水平能力测试”功能或“从水平能力测试”悬浮窗开始测试;(测试内容:湖北省经济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理论、相关政治。)
4.测试全过程需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每人只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完毕系统自动评分,并生成“2023 年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水平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并提供下载功能;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高级职称申报。
(二)网上系统申报(9月25日至10月15日止)
1、将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的报名表及在“联企e站”下载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成绩单扫描上传至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站: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职称申报。
2、网上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后,搜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我会审核。
3、申报人员录入数据必须保证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的一致性、准确性。个人申报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三)报送纸质材料(10月16日至11月17日止)
1、凡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统一由市州工商联、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者相关商(协)会集中报送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高评委会办公室。
申报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活动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须连续在本企业任同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同级别人员须连续在本企业任同级职务满5年及以上。
申报高级经济师,至少满足下列四个方面条件中的2个:
1、企业在经营纳税方面贡献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国家减免税收政策的企业可适当放宽额度要求。
(1)企业被地市级以上(含同级,下同)政府主管部门评为纳税大户。
(2)房地产、建筑类企业(要求具有二级以上资质),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
(3)资源、交通类企业,年缴纳企业所得税300万元以上。
(4)工业、服务类企业,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
(5)农、林、牧、渔类企业,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以上。
2、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表现稳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高新产业和新兴技术产业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人数要求。
(1)房地产、建筑类企业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
(2)资源、交通类企业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
(3)工业、服务类企业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
(4)农、林、牧、渔类企业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
3、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成绩明显,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推进科技进步,企业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获地市级以上创新企业、先进集体称号,产品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2)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经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坚持自主创新,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拥有中国名牌产品或省级名牌产品,或者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产品投入市场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个人取得重要科研成果、获得重大荣誉奖励或主持参与重大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地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被列为地市级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对象。
(2)主持参与科研成果及发明或成果转化,获得市级科技二等奖以上。
(3)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研制的产品,获得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
(4)主持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或作为业务骨干参与单位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项目方案的起草、论证、可行性评估并组织实施。
(5)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咨询评估或投、融资项目的论证,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参与重大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主持企业(单位)重大经济技术决策、重大经营管理项目,或对企业生产发展方向、产品结构、产品质量、生产布局等方面提出决策性建议,提升企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1、需装订的申报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1份;
(2)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副高)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正高级提供);(备注:申报高级经济师则不需要)
(3)提供上年度的税收与就业数据各1份;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5)单位推荐意见原件1份;
(6)身份证和个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
(7)其他证书和业绩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近五年获奖情况、专利情况、取得荣誉情况和专业方面有关能力业绩证明材料;
(8)参与社会公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申报人近三年专业工作述职报告1份;
(10)工商登记证和管理制度复印件各1份;
2、不需要装订的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首页须粘贴申报人照片,必须手工填写表格内容,评审表不得涂改,不可复印,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递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注明姓名、地区,身份证尾号四位数字,供办证用。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2023年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3一式5份;
(4)单位公示证明需填写,需在单位公示一周。
有关要求
1、每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2、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在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坚决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保证所有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
3、申报人员证照原件经各职改办审核后退回(在省工商联申报的原件由省高评办审核后退回)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省高评办原则上不再审原件。
4、申报的评审材料必须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申报材料复印件要求使用A4规格纸。材料要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的顺序编写目录、页码。申报材料须认真整理,统一规范,要求达到档案化、规范化。
5、参评审阅的业绩材料,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6、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企业相关情况所提供的纳税与就业数据以2022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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