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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案例分析试题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hynnn 2020/10/10 11:40:37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高级经济师的考生们准备了2020年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试题和参考答案,赶紧来看看吧~

【试题-案例分析题】

甲化妆品厂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化妆品,甲厂提供原料成本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化妆品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组合化妆品。

(3)将生产的A型组合化妆品的80%以分期收款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6月28日收取货款的70%,7月28日收取货款的30%,当月货款尚未收到。另将剩余的20%赠送给客户。

(4)从国外进口中档护肤品一批,该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200万元人民币,向进出口公司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人民币,运抵我国海岸卸货前发生的运输费为3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无法确定。该批货物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其他相关资料: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

(1)计算业务(1)中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3)中销售A型组合化妆品应纳消费税税额。

(3)计算业务(3)中赠送客户的化妆品应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金额。

(4)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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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试题内容由正保会计网校论坛考生提供、网校教学老师整理,由于可能无法和考试题目完全匹配,所以网校老师的答案解析和思路供大家参考,最终的答案还是以官方为准,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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