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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记着答问解析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编辑:Diao 2021/11/24 12:07:32 字体:

摘要:目前,国家27个主体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已全部出台,涉及我省的有25个系列(我省不涉及船舶、航空)。截至10月中旬,已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会计、经济、审计、统计、播音主持等16个改革实施意见,高等学校教师、卫生、实验、新闻、出版等系列改革实施意见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紧制定,计划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我省主体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任务。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介绍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各类人才活力,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有关情况“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系列发布会(第九场)

11月12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出席,介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各类人才活力,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主持。

今天是“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系列发布会第九场。我们非常高兴邀请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请他们围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各类人才活力,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这一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厅长介绍情况。

一、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职称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人才工作,就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释放激发人才活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在今年9月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强调,要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印发后,陕西省委、省政府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落实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总体布局,2018年1月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对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国家27个主体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已全部出台,涉及我省的有25个系列(我省不涉及船舶、航空)。截至10月中旬,已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会计、经济、审计、统计、播音主持等16个改革实施意见,高等学校教师、卫生、实验、新闻、出版等系列改革实施意见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紧制定,计划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我省主体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任务。

通过改革,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职称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11个系列新增设置了正高级职称,打破了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惠及我省近100万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让人才更有盼头、更有奔头;拓展了评审专业,新增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快递工程等特色评审专业,有效满足了新兴领域人才评价需求;完善了评价标准,坚持把品德放在首位,不唯学历看能力,不论资历论业绩,论文由必选项改为可选项,奖项由门槛条件变为加分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释放,职称制度改革助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初步显现。

二、支持各类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基本建立

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我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人才关切,坚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实行分类评价、多元评价、精准评价,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

(一)聚焦科研攻关,对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实行绿色通道。针对做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建立了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简化流程,随时受理、及时办理。对于取得突出贡献和重大技术突破的优秀人才实行“一票决定”制,将发明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创新成果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可直接申报认定高级职称。目前,已有300多名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绿色通道获得高级职称,这些人才肩负着科研攻关任务,为提升陕西科技实力、增强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聚焦基层发展,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和贫困县人才倾斜。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让基层人才能够“跳一跳,够得着”。在评价标准上,对外语、计算机、论文等条件不作硬性要求,把教好书、育好人作为基层教育人才评价核心内容,把看好病、做好疾病防控作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核心内容,把提高工程质量、推进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作为基层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核心内容,把服务“三农”、促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基层农业技术人才评价核心内容。在评价方式上,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政策实施以来,全省6000多名基层人才通过倾斜政策晋升了职称,其中基层人才在全省工程、卫生、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的通过人数比政策实施前分别提高了50%、18%、85%。结合脱贫攻坚需要,对贫困县人才职称晋升采取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答辩,着重评价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在脱贫攻坚方面的业绩贡献。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061名贫困县人才通过考核认定晋升了高级职称。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的有效发挥,为基层和贫困地区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供了人才政策支持。

(三)聚焦疫情防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评审重点倾斜。针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通过实施职称评审倾斜政策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省部级以上疫情防控工作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定或考试,疫情防控的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等均可作为成果(论文)申报职称。2020年政策实施的首年度,全省共有690名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了高级职称,按照倾斜政策852人通过了卫生系列职称中、初级考试。2021年319名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了高级职称。

(四)聚焦成果转化,对技术转移转化专职人才单独制定评价标准。为助推“科研、科创、科企”深度融合发展,在工程系列中增设技术转移转化专业,畅通了技术转移研究、技术推广、运营孵化、科技咨询、科技管理等专职科技服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评价标准上,创新引入了“技术交易额、转化后产品创造的营业收入、签订技术转移委托服务合同数量”等市场化评价指标,职称评价更加符合人才的差异性、特殊性。

三、为用人单位“赋能”、为人才“减负”的人才服务新模式初步成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不断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加快推动人才管理向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持续为用人单位“赋能”、为人才“松绑减负”。

(一)科学合理下放评审权限。将更多评审事项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职称评审权下放力度,全省110所普通高校教师系列全部实现自主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全部下放各市;授权32个行业主管部门和18家大型国有企业、科研院所自主开展工程系列评审,向8个市下放了工程系列、10个市下放了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向重点人才创新平台,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实验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等创新型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评审权的下放使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和强化。

(二)全面上线职称评审系统。积极推动职称评审信息化和评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2019年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系统在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运行,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全程在线、单点登录、一网通办”的全新职称评审服务。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评审流程,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腿,人才少跑路。职称证书电子化后,专业技术人才可随时自行打印取证,同时通过将职称数据向全国平台归集,证书数据可全国共享、跨地区核验。

(三)强化评审风险防控。完善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强化风险防控,确保监督贯穿于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评审事前实行评委会组建单位和评审专家库核准备案制度,建立了准入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评审事中通过人社系统在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随机对评审现场进行巡查,评委专家严格落实回避、保密承诺等制度;评审事后实行评审结果实行公示、抽查、追责等制度。这些措施有力地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和高质量。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展望“十四五”,陕西省人社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以更开放的视野、更创新的政策、更灵活的举措推动全省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汇聚更多优秀人才。

再次感谢大家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国际在线提问:您好,我是国际在线记者。我省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回答: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我们立足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目的就是通过深化改革,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我们在改革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本次改革在全省对11个职称系列层级全部设置到正高级,这11个系列的职称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全省近100万专业技术人才受益于这次改革。同时这次改革着力打破人才户籍、所有制、身份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和高技能人才职称晋升渠道,解决了部分领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问题,激励人才在广阔天地大显身手。

二是确立“干什么、评什么”的评价导向。这次改革,我们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细化人才分类,科学制定评价标准,突出“干什么、评什么”的评价导向。各系列职称评审对学历只做基本要求,主要比拼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翻译、演员等系列对学历不做要求,会计、经济等系列将起点学历放宽至高中。对各类教师主要突出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价;对研究人员,着重评价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影响等;对工程技术人才重点评价提高工程质量、推进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等内容。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制定的只是基本的省级标准,给各地各行业预留了充足的创新空间,各地各行业可以在省级的标准上制定出台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是突出“谁用人、谁评价”的评价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我们明确人社部门加强宏观政策调控管理,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做到职称评审权能放应放,发挥政府、市场、用人主体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共同营造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以上是我对问题的简单回答,谢谢。

凤凰网陕西频道提问:您好,我是凤凰网陕西频道记者。请问职称制度改革中还存在什么问题?

回答: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职称制度涉及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才切身利益和职业发展,关注度非常高。这次改革我们对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我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对标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期盼,做了一些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但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也意识到,职称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一些困扰人才的“烦心事”“老难题”尚未完全破除。比如,职称评价破“四唯”在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四唯”现象尚未完全破除,部分单位在评价过程中还强调论文篇数、论资排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改革后,原有标准打破后,新的标准还没有完全建立,需要进一步积极探索;职称评审权下放后,个别地方监管措施、监管手段没有及时跟上,违纪违规情形没有完全杜绝;职称评审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在工作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行为惩戒力度还不够等等。这些存在的问题都对我们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强化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在工作中把职称制度改革向实处发力、向深处拓展。

人民周刊提问:您好,我是人民周刊记者。人社部近日出台了关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为技能人才报考事业单位迎来利好。我省如何落实好这项政策?

回答:感谢记者朋友对我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这个问题也是技工院校毕业生关注的问题。

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生均可报考相应岗位。在岗位专业设置方面,以往我省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今后我们将指导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把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扩大到技工院校的专业。在学历要求方面,以往我省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今后对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招聘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学历认定方面,以往我省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今后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报考;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报考。在成绩比重方面,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成绩一般占考试总成绩的40%。今后,对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招聘岗位,面试可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可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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