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申报宁波2017年高级经济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17年宁波高级经济师申报通知还未公布,您可以参考下2016年宁波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需报送材料
(一)《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
(二)所有申报对象的《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2份抽出编号(序号与花名册和材料袋序号一致)后,单独集中报送;
(三)所有申报对象评审表3份抽出编号(序号与花名册和材料袋序号一致)后,单独集中报送。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⒈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⒋《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
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及以后毕业申报对象提供)《毕业生登记表》(2002年前毕业申报对象提供),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项目证书等,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⒍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⒎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8.继续教育证明;
9.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10.任期或近3年度考核材料一套;
11.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12.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2至3篇复印件1套(须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文章正文),并提供原件一套。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
13.《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对象填写);
14.《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核表》(直接申报对象填写);
1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对象提供);
16.建筑工程企业直接申报对象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当地统计局确认的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建筑施工企业提供);
17.房地产企业直接申报对象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当地统计局确认的企业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
18.交通建设工程企业直接申报对象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9.矿山企业直接申报对象提供:省级以上绿色矿山企业证明,当地国土部门出具能反映企业近三年年均开采量的证明材料;
20.金融企业直接申报对象提供:法人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类分支机构上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0亿(含)元以上、所在地或上一级证监业协会、期货业协会出具的证券期货公司分支机构上年证券期货交易量达到全省证券期货营业部平均交易量水平(含)以上、所在地或上一级保险业协会出具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上年产险保费收入达2000万(含)元以上和寿险保费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21.其他类企业直接申报对象提供:为本企业作出较大贡献,企业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需分别注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盈利情况,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本行业(大类)前10位相关证明材料;
22.所有企业决策类申报对象应提供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应包含企业近三年盈利增长情况、2015年度纳税情况、申报人员持有企业股份情况,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由注册地所在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个人2015年度纳税额、企业近三年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情况等证明材料;
23.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认定表及变动表(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提供)
(二)材料装订要求
⒈正常申报对象
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3-12项及22、23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⒉破格申报对象
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3-12项及22、23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⒊直接申报对象
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3-12项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
(1)《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核表》;
(2)符合直接申报第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直接申报第二条所在企业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建筑工程企业:包括送审材料内容(一)16和22项材料;
②房地产企业:包括送审材料内容(一)17和22项材料;
③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包括送审材料内容(一)18和22项材料;
④矿山企业:包括送审材料内容(一)19和22项材料;
⑤金融企业:包括送审材料内容(一)20和22项材料;⑥其他类企业:包括送审材料内容(一)21和22项材料;
(4)符合直接申报第三条
①符合第1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符合第2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第3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符合第4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相关推荐:
下一篇:宁波高级经济师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