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高级会计师案例分析题:定向增发概念与规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兔 2021/08/22 14:54:04 字体: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题型全部为案例分析题,包含七道必做题和两道选做题。要在210分钟的时间内完成8道大题,从阅读速度、考点梳理、打字速度等方面都是一种挑战。所以大家一定要多练习,熟练掌握做题技巧,最终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准备的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题:定向增发概念与规则,让我们一起练习起来吧!

【案例分析】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零配件生产、销售的上市公司。2015年初公司股本数量10000万股。公司董事会提出,拟重点推进线上营销渠道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亿元。

董事会秘书认为项目资金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方式解决(增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是每股8元)。定向增发按照规定,需要董事会提出议案并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即可发行。定向增发计划的要点包括:①以现金认购方式向不超过2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②如果控股股东参与定向认购,其所认购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要求:

(1)定向增发的规定是否妥当,有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2)根据上述资料,判断定向增发计划要点①和②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说明理由。

(3)计算定向增发股数的上限,根据增发股数的上限计算最低融资额,并判断是否能够满足投资要求。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1)有不妥之处。   

理由:定向增发需要经过董事会提出议案、股东大会决议,证监会审核后才可发行。   

(2)要点①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要点②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控制股东所认购之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3)定向增发股数上限=10000×20%=2000(万股)(注: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行股份数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   

定向增发最低价格=8×80%=6.4(元)(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80%)

定向增发最低融资额=2000×6.4=1.28(万元) 

定向增发最低融资额1.28亿元大于预计投资额1亿元,可以满足投资要求。

报考202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一定要提前准备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相关事宜!为了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也为了在高会评审中占据优势,你还不考虑报个班吗?2022年正保会计网校新课开讲,加入网校,网校老师全程辅导,备战高级会计师考试更有保障!2022高会好课推荐>>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