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24年高会评审季,在评审过程中大家很多疑问,能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审?论文发表几篇?评审材料如何准备等?网校整理了大家比较关注的高频问题,为大家解答!
1、今年考试通过,明年才能评审?
答:
当然不是!湖南、内蒙古、江西等地区已明确可以参加当年评审。根据历年各地高会评审时间安排,大部分地区评审申报时间在下半年进行。根据历年各地高会评审时间安排,申报大部分是在下半年进行,大部分地区高会考试合格考生可能赶得上当年高会评审。
2、怎么预估能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审?
答:
①根据成绩有效期预判能否参加当年评审;
②根据往年高会评审政策预判能否能参加当年评审。
3、参加评审,准备论文2篇够吗?
答:
大部分地区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要求考生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高级会计师评审一般需要发表2-4篇论文,也有少部分地区不要求论文发表,仅作为业绩条件之一,但是对论文发表没有硬性要求的地区,一般实行评审量分,而在评审量分中,论文发表部分占据的分值还是很大的!
各省有差异,具体要以当地要求为准。
4、评审的时候会看论文内容吗?
答: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申报评审是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关键一步,而论文更是高会评审中的重要环节。论文质量是影响评审的重要因素,如果有答辩,答辩老师也会根据论文内容来提问学员问题。
5、论文要在哪些期刊发表?
答:
一般高会评审论文需发表在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 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 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 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
6、论文几年有效?
答:
●一般情况下,中级会计职称考过以后发表的都是有效的。不过,鉴于各个地区高会考试报考政策有所不同,最好再与当地的财政局确认一下。
●部分地区要求高会评审论文以近5年为主,例如:湖南。
●部分地区高会评审论文需提前一年完成发表,例如:江西
7、考试分数低,会不会影响评审?有必要再考一次?
答:
高会考试成绩决定了能不能参加评审,而且一般来说,超过国家线的高会考生拥有三次高级会计师评审机会,超过省线的考生拥有一次高级会计师评审机会。
部分地区实行评审量化赋分。但是,高会考试分数高低并不是影响评审能否通过的关键因素,评审主要还是看大家的综合实力!
8、申报评审必须要答辩吗?
答:
答辩环节不是每个省都有的,但大部分地区都要答辩环节。如果有答辩环节,那么这个环节是非常关键的,申报人员要通过答辩把自己的才华展现出来,从而得到答辩老师的认可。没有答辩环节地区的考生一定要在自己的申报材料上下功夫!
9、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不能参加是吗?
答:
具体看当地评审政策要求,部分地区要求注册会计师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申报高会评审!
例如:湖南
根据《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通过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
10、跨省份的怎么评审呀?工作地?还是总部所在地?
答:
根据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获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评审也需在工作所在地进行评审。
11、评审的材料,有需要单位盖章的吗?
答:
具体看当地评审政策要求,如部分地区要求年度考核表、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等评审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12、高级会计师评审是否需要学位证?
答: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要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情况请以当地财政局/人社部门要求为准。
13、高会评审答辩会问哪些问题?
答:
一般答辩的内容没有统一规定,主要是一些评委老师针对答辩学员写的论文、工作业绩,实际情况提出问题,大家在参加答辩前一定要将论文内容熟练掌握,了解透彻。在答辩时,从容作答就可以了,回答专家评委问题,要做到实事求是。
14、注会税务师都有,评审时可以加分吗?
答: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不是影响评审结果的直接因素,但是对财务人来说,证书是综合能力最直接的标准。在评审资料里写上具有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等书,相信你的评审资料会更加充实。评审时,在其他方面不分上下的情况下,这就可能会成为你的优势哟~
注意:各地高会评审论文发表要求不同,要以当地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为准!点击查看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