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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会考试合格后换地区工作了 申报评审在哪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24/08/13 11:31:06 字体:

2024年高会评审进行中,有好多学员问:高会考试合格后换地区工作了,在哪里申报评审?高会评审是必须要在高会实务考试地区评审,还是工作所在地,还是与户籍有关呢?

答:根据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获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评审也需在工作所在地进行评审。高级会计实务成绩是全国有效的,需带着相关成绩证明等资料,跟户籍所在地暂无关系。

以下供参考:

示例一

公司是在外地注册,可以申报北京市高会评审吗?

●提问内容: 公司是在外地注册,名称上有xx省公司,但是在北京办公,社保也是在北京缴纳,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在北京考的,可以申报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吗,还是说必须是北京注册的公司才可以

●答复内容: 经请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适用于在本市机关、 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和其它组织的会计人员。非北京户籍人员在北京工作缴纳社保可以参评 。单位如果是**省北京分公司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是在北京注册的。

示例二

上海需提供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具有本市户籍(含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后,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受聘会计师职务(岗位),并通过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拟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人员。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

示例三

湖南需在职在岗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含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退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技人员)可申报参评会计高级职称。

在职在岗,指申报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职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且近1年内在单位财务会计岗位上从事过财务会计工作(在岗)。

示例四

安徽需与在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会计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

示例五

陕西需近2年内在本省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在陕西省行政区划内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含财会管理岗位),符合申报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其中中央驻陕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主管单位委托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近2年内在本省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不满12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综上可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需在工作所在地,部分地区还有居住证、社保缴费的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当地高会评审申报要求,提前准备评审申报材料!提醒大家,申报前最好不要换公司哦!查看各地关于高会评审申报要求>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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