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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短期投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19/04/16 09:52:16 字体:

2019高会备考已经开始,大家有遇到难题吗?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高级会计师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

题目: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的分录(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于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成本)

1、 这句话只是征对债权投资吗?

2、 分录怎么做呢?

3、 分录表上有三个涉及这方面的科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计利息,他们的区别是什么?特别是“应收利息”、“应计利息”这两科目的应用。

回复:

1、 有尚未领取的利息,是针对债权投资的。

2、 收到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投资。 

3、 应收股利,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应当分得的利润。 

应收利息,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收取的利息。  

应计利息,事业单位购入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应当通过“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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