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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正在进行中,你开始申报了吗?网校老师提醒大家一定不要等到最后一天再申报噢!
【上海】
2023年高会网上申报自2023年8月7日开始,8月31日截止。申报流程包括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缴费等环节。
▲注意事项:具有本市户籍(含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2022年度评审未通过且无新增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河北】
8月12日至9月11日完成个人申报推荐及网上申报信息填写。
▲注意事项: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省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以申报。由各单位人事统一申报。
【安徽】
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4日8:00-8月24日24:00,采取网上申报及网上评审的方式。申报人需完成“信息采集”。
▲注意事项:2019-2023年度继续教育(业绩库中点击“提取”,再导入申报系统);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年度考核时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广西】
申报时间:6月30日8:00起至8月31日18:00止。使用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的网络版申报系统进行网上职称填报。
▲注意事项:2023通过考试的同学参加本次评审。民营企业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在申报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通过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湖南】
集中报送参评材料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8日。2023年度全省会计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以现场提交纸质参评材料为主。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提前收取所属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发布的通知,提前整理并报送。
▲注意事项:年度考核结果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根据有关政策,论文(专著)、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我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但均设置了相关量分,如有相关材料请提供。
【黑龙江】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纸质材料采取分时段、分批次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山西】
9月12日9:00--9月22日17:00。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
▲注意事项:申报评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期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需要准备的资料及往年容易出错提醒、如何准备资料及问题集锦、申报资料模板。
【兵团】
注册单位账号,个人账号注册,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兵团合格标准55分(含),仅2023年当年度有效。
▲注意事项:第一师、二师、三师、十四师的团场及以下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享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申报人员均需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内容用于评审答辩,内容主要包含个人简历、获奖情况及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等。
【陕西】
陕西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10月10日,报送材料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3日(9月29日至10月6日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近2年内在本省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不满12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按照要求完成近5年(2018年至2022年)的继续教育。
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省级)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人员,可申报参加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陕西会计网申报系统显示现场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应在审核结束2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申报人员将无法取得评审资格,责任自负。
【吉林】
吉林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和缴费时间从8月25日开始到9月8日结束。
▲注意事项:申报时调取申报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组织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采取量化打分的评价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申报人员的学历年限、取得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和业绩成果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自2024年1月1日起,当年取得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参加次年职称评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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