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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经公布,根据《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福建省报名公告》,福建2020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月31日,考试时间为9月6日。
大家都知道,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那么计划报考2020年福建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了解福建高会评审申报政策吗?有省线合格标准吗?能否申报当年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发表几篇论文?准备哪些申报材料呢?
以福建2019年评审申报政策为例,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大家提早准备评审申报材料!
1、2019年福建不设省级合格标准,统一按国家合格标准60分为2019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根据《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申报2019年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由此可知,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是可以申报福建当年高会评审的!
3、福建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1.论文或著作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2019年12月31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对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决。
2.代表作一篇,提供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份。
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1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4、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
(一)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职改办或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出具的高级会计师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4份,双面打印,复印件无效。
(三)《单位推荐意见》一式6份。
(四)《单位简介》一式6份。
(五)《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以下简称《个人情况表》)一式6份。
(六)论文、著作。
(七)财会案例(调研报告)一式2份。
(八)受聘中级会计师后近5个年度《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2015-2019年度)复印件各1份。
(九)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十)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书)复印件1份。能提供有效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的可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十一)在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十二)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十三)中级会计师聘用证明复印件1份。
(十四)担任现职务的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任职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十五)近5个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各1份。
(十六)取得会计师后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十七)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十八)评审材料光盘1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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