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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20日(11天)和3月30日,共12天,考试时间为9月6日。湖南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场规则如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及身份校验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备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第三条 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用纸和演算用笔,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第四条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机状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纪处理。
中级资格考生参加考试,可以携带免套非立体式不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计算器。
第五条 考生入座后,在考试系统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进行考试登录,登录后认真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照片、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等待考试开始。
第六条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
第七条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黑屏、断网、断电、无法登录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受理上述问题。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引导。根据处置时间,将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延长相关考生的考试时间或更改其考试批次。
第八条 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进行电子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该考生登录。
第九条 考生在进入考场电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入考场。
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第十条 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试结束时,系统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第十一条 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第十二条 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第十三条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5年5月5日印发的会考﹝2015﹞6号文件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同时废止。
2020年湖南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开通: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点击进入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信息采集项目,准确填写,并对所采集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影响正常报名。
报考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我省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人员,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州)报名、参加考试。我省范围内的其他人员,在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市州)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报名缴费〔2020年3月10日-20日(11天)和3月30日,共12天〕:
(一)手机端报考。为方便报考人员,降低人员集聚风险,报考人员可在手机上关注“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服务”-“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报名缴费。
(二)电脑端报考。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本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联系方式,应反复核对无误后提交。
报考以网上报名为主。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联系各市州会计考办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上非全日制学历)、但确认能在2020年9月4日前取得的人员;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3.其他需要进行现场报名的人员。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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