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0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2年江苏高级会计师报名简章公布 报名时间1月10日起

来源: 江苏财政厅 编辑:小木 2021/12/13 18:06:09 字体:

2022年江苏高级会计师报名简章公布,江苏2022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1月24日14:00,江苏2022高会报名实行网上审核,报名审核工作截至1月24日13:00结束。报名江苏2022年高会考试需先完成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常州> 镇江> 扬州> 盐城> 泰州> 苏州> 宿迁> 无锡> 南通> 淮安> 连云港> 南京> 徐州> 昆山> 其他地区考生请关注当地官网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81号

各设区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要求,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2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

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详见附件)。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上年申请延考的中级资格报考人员,无须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

(二)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及时解答考生疑问,确保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六)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经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并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七)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22年10月30日前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2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附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并及时公布。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6号规定,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关于考试用书。我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正保会计网校考试用书5折起,立即购买>

五、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六、报名时间

我省2022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交费时间从2022年1月10日至1月24日14:00,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1月21日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1月24日10:00;交费截至1月24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二)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

3.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4.打印“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

(3)属地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社保证明、学籍证明等,不同对象具体要求遵从各地报考通知)。

(4)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6)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遵从各地规定)。上一年度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无须上传审核资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交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三)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截至1月24日13:00结束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交费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交费的,视同放弃报名。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交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交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交费环节。)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五)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25日至5月6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八、成绩查询

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2年6月22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