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广东肇庆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来源: 肇庆市财政局 编辑:刘小孟 2021/07/06 17:06:18 字体:

广东肇庆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广东肇庆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3日,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单。


关于肇庆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肇财会〔2021〕10号

各有关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1号)要求,现将我市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成绩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肇庆考区考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二、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核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3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四楼402室会计科,联系电话:0758—2229343。

三、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23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 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1份,收原件(可登录网址: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g29.jsp进行补打)。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原件1份(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1),收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持有国外学历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委托他人送审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代办委托书原件1份(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代办委托书收原件。

上述资料均以A4 纸打印或复印。

五、其他事项。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单。

附件:

附件1: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附件2:代办委托书

3.肇庆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请到肇庆市财政局http://www.zhaoqing.gov.cn/zqczj/gkmlpt/content/2/2540/post_2540909.html#20913查看)

肇庆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高会考试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评审指导班全程指导评审申报,针对性指导业绩撰写!申报表填写、纸质材料装订,评审答辩指导;工作业绩撰写指导,挖掘业绩亮点,包装润色等,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指导考生突破评审+业绩+答辩壁垒。查看评审指导班详情>

论文班精益求精,全程指导论文写作发表,24小时内留言板答疑,辅导期内直至发表成功!查看论文班详情>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