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江西赣州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简章公布,江西赣州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
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赣州考区)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3年5月举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7日10时至2月28日12时,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7日10时至2月27日17时,缴费时间统一到2023年2月28日18时截止。现将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后从事会计工作(或连续执业)满2年或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后,从事会计工作(或连续执业)满5年。
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按照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进行认定。
(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在已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前提下,其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在报名时还应提供本人完成继续教育的有关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考区报名。不允许跨地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
二、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完成报名。为了向报名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报名服务,对于已经在服务平台完成人员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考试报名系统将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报名相关信息同步过来,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补充填写和上传相关信息、材料;未在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先在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再在“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界面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照片。
(二)资料上传、审核。
为切实做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工作,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采取报名资料网上提交,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的方式,资料上传和资格审核流程全部实行“零见面”的报名方式。
1.初级资格考试资料上传与审核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后审。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在报名期间只对报考人员的头像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考前头像照片通过审核不代表所有报名资格条件通过审查(报名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更正上传照片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2时),考后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合格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上传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照片(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照片;
(3)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网站截屏图片),网址:;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上传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纸质认证报告(或网站截屏图片),网址:http:;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照片;
(4)照片,按照要求必须上传白底彩色,JPG格式,大于10KB且小于30KB,295*413像素,图像清晰的数字照片。
2.高级资格考试资料上传与审核
高级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前审。报考人员按照报名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交报考所需资料,赣州市财政、人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登录“江西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对高级报名人员进行交叉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缴费。对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料不齐全或有疑问的,可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补充上传有关材料(报名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补充上传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7时)。资格审核过程中,如确实需要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将电话通知考生。报考人员应上传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照片(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照片;
(3)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考生,须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网站截屏图片),网址:;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上传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纸质认证报告(或网站截屏图片)网址:http:;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照片;
(4)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5)上传会计工作(或连续执业)年限承诺书(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会计工作(或连续执业)年限承诺书》,如实填写后签名上传);
(6)上传2019年至2021或2020年至2022连续三年按规定完成会计继续教育的材料(如继续教育合格证或本人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中反映完成继续教育的截屏图片等;
(7)工作(学籍、居住地)属地的材料原件照片(如现在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工作证、学生证、居住证或房产证等);
(8)个人照片,按照要求必须上传白底彩色,JPG格式,大于10KB且小于30KB,295*413像素,图像清晰的数字照片。
赣州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所需资料进行审核,考生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是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的考生,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不得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已通过初级资格考试的,取消当年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
(三)网上缴费。
考试报名系统已与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报名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缴费和打印电子票据。报名人员后期需要打印电子发票则按以下流程操作: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报名成功查询—业务流水号,复制20位数字的业务流水号,点击“申请发票”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凭业务流水号查验,在业务流水号框里输入报名支付订单的业务流水号,即可查询、下载、打印发票。
三、考试科目
(一)初级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三)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且通过资格审核后,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含考试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四、报名费用
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会评〔2017〕1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56元/人/科,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65元/人/科,上述费用均不含有关书费和快递费。2023年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用书,请报考人员自行购买或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指定的网站征订。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及时长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3日至17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七、考试形式
初级资格考试采取无纸化闭卷考试形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无纸化开卷考试形式,允许携带有关书籍或装订成册的资料,供考生本人使用,但不得在考场内相互交换使用。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在规定的考试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完成报名缴费;对不符合报名要求或未按照报名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或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当年报考资格或取消当年考试合格成绩。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三)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四)报考期间,报考人员若有疑问请拨打:
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797-8124723;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797-8179808。
赣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