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内蒙古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总揽

来源: 内蒙古会计 编辑:刘小孟 2023/02/08 17:08:36 字体:

根据《内蒙古2023年高级会计报名简章》获悉,内蒙古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2月28日12:00。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是内蒙古自治区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唯一报名网站,只提供电脑端报名一种方式。以下内容介绍了初级会计报名、缴费、考点选择、合格证领取等内容,详情如下:

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总揽

一、提醒考生注意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是内蒙古自治区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唯一报名网站。内蒙古会计网是内蒙古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唯一报名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只提供电脑端报名一种方式,内蒙古考生登录其他网站或微信公众号、QQ群等报名产生的各种纠纷及后果,由考生负完全责任。

真诚建议:考生亲自操作完成报名。不要委托他人、培训机构报名、缴费。方便与考试管理机构沟通,方便可能的统一退费,方便合格证等手续办理。

二、报名网址

不支持手机报名,请计算机访问下面网址报名。

报名期间内蒙古会计网首页设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浮动图标,考生点击导引中的报名网址直接报名。

1.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中高级):

直通报名页面:

2.内蒙古会计网(正高级):

三、报考政策、文件、官方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会考办〔2022〕4号)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初、中、高级)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

四、报考过程中问题解答

1.报考问题答疑:

扫描或长按设别下面的二维码,进入自助答疑,发送问题的关键词,系统会自动解答。

关键词示例:初级、中级、高级、报名须知、2023、报考条件、照片、教材、考务日程、报名是否成功、准考证、报名地点、考区,缴费、丢失、包头、考场规则、违纪等等。

自助答疑

2.联系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

不能自助解决问题时,报名问题联系要报考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中高级会计人员信息管理问题联系地区会计管理机构(所属地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首页显示)

点击查看→内蒙古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

考生获取信息的正规渠道: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内蒙古会计网、盟市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五、2023年度报考信息要点

(一)报考条件

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1.报考初级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2.报考中级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报考高级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6号)文件规定,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报考正高级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正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中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截至2022年底满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其他参评条件人员可免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参评。

以上各级别报考条件中:

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二)内蒙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初级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8:00。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3日至5月12日。

(4)考试时间、考试地点: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开放考生查询考试成绩。

(6)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间:请关注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中级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8:00。

(3)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8日。

(4)考试时间、考试地点: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开放考生查询考试成绩。

(6)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间:请关注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3.高级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8:00。

(3)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3日至5月12日。

(4)考试时间、考试地点:2023年5月13日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开放考生查询考试成绩。

(6)打印成绩合格单时间:请关注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4.正高级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26日12:00。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8:00。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15日。

(4)考试时间、考试地点:2023年7月16日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在“内蒙古会计网”公布正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6)打印成绩合格单时间:请关注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报考要求、报考前准备

中级、高级、正高级报考人员,其会计人员信息必须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内相应信息应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会计人员信息档案在外省的,按照属地原则必须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至内蒙古方可报名,档案在外省,委托内蒙古评审的除外。

符合初级报考条件的考生,目前不从事会计工作的,其信息不要求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这部分考生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取得技术资格人员入库备案功能备案后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中级资格考生报名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动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调取考生主要报考信息,并自动判断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报名条件。

调取的主要信息包括:

1.学历:调取全日制、非全日制中的最高学历信息;

2.会计工作年限:档案中年限为零时:在岗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履历申报】模块中进行维护,非在岗会计人员在【非在岗会计工作履历申报】模块中进行维护。维护完成后,会计工作年限按照履历信息自动计算。履历信息首次维护完成后,系统自动按照“是否在岗”信息延续自动计算会计工作年限。非在岗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岗会计人员会计工作年限系统自动延续计算至报考年度当年12月31日。非在岗会计人员变更为在岗会计人员时,系统按照管理机构审核通过日期自动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提醒会计人员:单位、是否在岗等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进行变更,否则影响年限的计算);

3.单位与岗位信息:调取档案中的实际信息;

4.专业技术资格信息:转系列、高级资格等报考调取;

5.其他信息:按档案中实际信息调取。

考生报名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以免耽误报名:

1.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本人各项信息。

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会计人员档案查询】模块查看本人信息,信息不符或发生变化的一定要在日常(最晚在报名前)通过【会计人员档案变更】或其他模块变更、完善。相关事宜请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日常信息管理指南”(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阅读)。

2.准备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在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考生必须上传符合报考要求规范的证件照。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与本人形象相差太大影响考试,或照片质量影响证书发放的,由本人负责。

报考初级、中级、高级资格电子证件照要求:清晰、完整的近期标准证件照片。必须是完整的头像,露额、耳,头部占整个照片的2/3比例。建议不穿浅色上衣。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于10KB,像素>=295*413。照片必须使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上传。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直接下载。考生也在内蒙古会计网“自助答疑系统”中下载。需要注意的是:报名系统需要上传的是利用该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重新保存的文件。

报考正高级资格电子证件照要求:必须是“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浅底”证件照,jpg格式,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左右,宽度100*120像素,高度140*170像素,文件大小为50Kb以下,必须保证图像清晰。

3.提前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

报名时需要用本人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个人微信,考生需要提前完成支付宝要求的实名认证。

4.准备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

报名费、考务费、购买书籍等必须在网上缴费。需要准备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

(四)考试报名地点、考区选择:

报考考区按照属地原则进行选择。报考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属于该考区的证明材料。

考试地区选择原则: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内蒙古自治区初级、中级考试按照盟市设立考区(二连浩特、满洲里不设考区,自治区直属、大兴安岭林管局单独设立考区),报考人员应按照上述原则准确选择考区。报考资格审查时要求出具所属考区的证明材料;高级考试考场设置在呼和浩特市。

初级、中级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所在考区)参加考试。考生报名后必须牢记自己的考区,方便领取证书或办理其他考试相关事务时准确判断。

高级、正高级考试,自治区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设立考试点,考生在呼和浩特市参加考试。

(五)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及其他事宜

1.合格证书领取

初级、中级考生考试成绩合格,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由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无单位可不签章)、符合属地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无单位提供。可以是学籍、户籍、居住、社保、房产等证明)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考资格复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合格成绩。

2.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第三条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遵照上述规定,“依法合规”地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的有效证明之一,也是佐证会计工作年限的材料之一。

特别强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了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情况,可以在系统打印完成情况证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并出具“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继续教育是参评高级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参评人员必须提前几年准备。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请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继续教育学习、专业科目完成情况证明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打印等事宜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3.免试及评审相关政策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政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免学继续教育政策,其他评审相关政策,请阅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职称评审、评审申报工作通知。

其他事宜请随时关注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

(六)缴费、确认报名成功

考生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后,主页左上角显示:您好!***(姓名), 恭喜您!报名成功。

同时,点击【网上缴费】后,页面“交易状态”明确显示:支付成功。

这才是报名成功!

如果还是处于缴费状态,直接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缴费。缴费后再进行查询。

(八)报名费发票

报名费、考务费发票为财政非税收入收据。考生缴费成功后,非税收入收据自动出具并推送至本人电子邮箱。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