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5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5〕19号)获悉,山东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规定如下: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
(4)持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2、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指审计、经济、统计,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的,所学专业是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在取得学历(学位)后要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2)或(3)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3、已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和部门,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报名工作;仍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目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报考。
相关链接:山东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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