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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证书和退还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2016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已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下发。请评审通过人员于即日起持身份证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712室(咨询电话0755-83938960)领取证书、档案表和申报材料。未通过评审人员持身份证在上述地点领取退还的申报材料。
另,部分人员以前年度申报材料未领,请及时前来领取。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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