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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3〕35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00至8月11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苏财会〔2023〕35号)。提交之后,申报人应在8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到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南山路66号财政局505室)办理材料现场审核(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镇江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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