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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关于报送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通知》可知,申报材料须在2020年5月7日至5月2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予受理。有关详情见下文:
云南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须在2020年5月7日至5月2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对象
(一)已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参加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取得省级成绩合格单的人员。
云南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程序
(一)省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州(市)县(区)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其中,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须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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