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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中,职称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申报人尽量于4月19日24时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24时前。
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必须为在我市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得申报评审;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评审。
申报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
我市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必须通过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评审,用人单位通过该平台完成申报审核、公示材料上传、提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等。
职称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申报人尽量于4月19日24时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用人单位审核,4月30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日常工作部门受理。未提交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的申报记录将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24时前。
申报系统于2020年3月30日零时起开放。
附件:
5.2019年度深圳市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费用缴纳说明
6.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程序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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