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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20/03/18 14:17:04 字体:

山东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时间3月16日—4月15日,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因受疫情影响,各呈报单位向省会计学会报送纸质评审材料的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山东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纸质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4份(A3纸型,原件),属个人档案材料,由系统自动生成,下载双面打印;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以下简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3.代表性著作、论文期刊原件(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或维普网、等期刊论文数据库中查询到的论文期刊不需提供原件);

4.符合《标准条件》中破格申报条件的,应提供破格申报证明材料,并由工作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呈报部门应在推荐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因获奖或成果破格的,其奖项和成果内容应与会计工作相关。

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缺页、漏项,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申报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后签名。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日期填写完整。

3.所有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档案袋内,并填写目录,实际材料须与档案袋封面目录相符。

山东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流程

1.建立申报路径。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山东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单位账户并逐级建立申报路径,进行材料审核和材料上报。呈报单位与省会计学会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以前年度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次建立路径。

2.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个人信息包括申报等级系列、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成绩、成果奖励、论文作品等;证明材料包括取得会计师及相关资格后的业绩成果及专业理论水平资料等。网上申报完成后,通过系统将电子材料提交工作单位审核,同时下载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见附件1。

3.单位初审。单位要根据《社会化评审试点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申报材料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和公示。

4.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把关。审核通过的,将申报材料送呈报部门审核。

5.呈报部门统一呈报。设区的市及以下单位,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呈报;省属国有企业负责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参评人员的审核呈报工作;中央驻鲁单位委托评审的,按照《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进行申报。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申报材料统一呈报省会计学会。

6.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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