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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进行中,6—8月为个人材料准备和申报阶段,单位审核推荐,各级、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审核、呈报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审核查验阶段;9—11月为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阶段。
2020年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入口:
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送审方式
(一)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19年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网络化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9〕43号)要求,2020年广西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使用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的网络版申报系统,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会计系列(行业)高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申报人员应按照《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用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完成信息填报及材料提交。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以及各层级职改管理部门应按照《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单位版用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完成材料审核、审核意见填报及材料提交。申报人可以在线查询申报进程。
(二)广西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会计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三)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应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根据编制管理关系确定,不得以兼职或学会(协会)成员等相关人员身份申报,否则视同申报材料造假。
(四)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在职在岗会计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道多头申报。如选择在广西会计系列评委会申报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的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自治区职改办备案。
(五)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六)在职在岗会计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否则当年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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