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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9月14日-25日,天津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天津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在取得中级资格后,每人每年应参加累计不少于12天(96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如实填报各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专业培训学时和总学时数,无需上传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核验,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选修课及专业科目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完成情况采取信息比对方式查验。
有很多学员对此问题有疑问,网校特从官网整理了相关答疑,供大家参考!
问:申报系统内继续教育课时、学时数如何填写,2020年继续教育还未做是否影响评审?2018年继续教育改革,未有记录,是否影响评审?
答: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内继续教育课时、学时数填写按照人社局相关要求填写即可。2020年继续教育未要求全部完成,但要求至少已开始学习(学时>0),2018年继续教育改革,会计诚信平台无记录不影响评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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