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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发表数量没要求?那是不是不需要发表论文了?根据《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高级会计师评审对论文发表数量没有明确要求,但评审申报中论文这项是需要评分的!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注重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能结合本职岗位工作,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并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会专业论文;或主编(执笔)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教材等;或主持(执笔)完成市厅级以上财务会计科研课题,结题的科研课题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等。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申报人员,其论文、著作不作限制性要求,可提交被单位采纳的由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岗位相关的分析报告、专题方案、财务案例等。
申报人员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提供电子文档,且与公开发表的论文完全一致。评委会对所提交的论文随机进行重复率测试,测试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公开发表”是指在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公开出版”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译作。
虽然对论文发表数量没有明确要求,但专业技术理论水平这一项有10分呢,所有论文发表还是必不可少的!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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