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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蒙古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25-11月5日。
申报内蒙古2021年高会评审需完成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需完成近三年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按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办理审验卡。自治区本级人员自行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上打印审验卡。减免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53号)执行。
特殊:对非公有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2021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报送地点
(一)自治区直属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0月25-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515房间)。
联系电话:0471-4192212。
(二)盟市向自治区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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