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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12月5日截止,根据《新疆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通知》,新疆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5日。
新疆2022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
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进行注册、登录,填写材料并提交。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阅“操作指南”。遇到问题或困难可联系网站“服务中心”提供支持。
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5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
新疆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自治区财政厅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内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在系统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填写
“本单位已对***同志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后,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推荐。
各级人社(职称管理)部门、自治区级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各地和部门(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内容的真实、完整,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上填写审核意见。
(四)财政(财务)部门评价。
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自治区、中央驻疆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评价所属各地和部门(单位)申报人员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对申报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基础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在申报系统内填写评价意见。
(五)申报材料初审。
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中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初审通过(网上显示“已通过形式审核”)后,申报人员在网上缴费并按要求打印评审表一式2份(正反两面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工作专用公章,本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署“本单位已对***同志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意见及签字后,于2022年12月15日前送达或邮寄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建议使用邮政EMS速递)。
(六)专家评审。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组建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最终形成评审结果。
自治区级单位的申报人员在取得现有职称后,连续三年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工作,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无需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可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单位连续三年考核表或“访惠聚”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文件,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认定为现专业的高一级职称。
(七)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委员会表决结果及直接认定的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按相关程序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审定的评审结果按规定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向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并签发电子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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