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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3高会合格考生可申报本年度评审!广西2023年高级会计师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及各级、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审核时间为6月30 日8:00起至8月31日18:00止,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予以受理。
2023年广西高级会计师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广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
1.参加2020、2021、2022、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全国成绩合格单的人员;
2.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自治区级成绩合格单且未申报2022年度会计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
3.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自治区级成绩合格单的人员。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1.除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人员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4.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5.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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