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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23/08/28 14:01:34 字体:

申报高会评审一般均需发表论文,那么关于论文有哪些要求呢?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大家可参考!提醒:论文发表建议在申报前1-2年完成!

安徽广东天津江西上海海南北京
江苏云南宁夏湖南辽宁甘肃广西
浙江吉林黑龙江山西陕西河北内蒙古
河南重庆山东四川贵州福建国管局
湖北青海西藏新疆兵团

安徽高级会计职称评审论文要求(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每篇不少于3000字)。

3.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质量较高的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两项。

(1)文中所称“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

(2)会计专业著作、译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译作。

(3)论文、专业报告作者,须为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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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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