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兵团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23/09/20 17:14:16 字体: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申报评审是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关键一步,而工作业绩是否过硬,是决定能否通过评审的重要原因之一。快来了解下各地高会评审工作业绩要求吧!

安徽广东天津江西上海海南北京
江苏云南宁夏湖南辽宁甘肃广西
浙江吉林黑龙江山西陕西河北内蒙古
河南重庆山东四川贵州福建湖北
西青海新疆


兵团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机制健全,会计信息质量良好。

同时须具备条件1-6中的2项;团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1-6中的1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7-8中的1项:

1.在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会计基础管理,提高会计工作(信息)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起主要作用。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单位会计制度设计并有效实施,经实践检验成效显著。

3.参与单位经济管理,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经营、资本运作、内控建设和经济决策等方面发挥参谋决策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4.在近5个年度内2次考核优秀或专业技术工作受到团场及团场以上的表彰奖励。

5.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名),参与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具有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撰)会计专辑或培训教材1部以上。

7.主持3项以上大中型审计项目,经监管机构或同行评价质量高。

8.主持3项以上大中型咨询项目,被客户采纳后,对促进客户规范会计核算、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发展目标等方面产生明显成效。

查看更多高会评审申报政策>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