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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高会评审申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1月12日12:00。2024年高会考试合格人员也可申报本次评审。
四川202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必须准备下列申报材料并按要求签章,按照要求如实在评审系统填报并以PDF格式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一)主要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三号字体)1份,内容包括:推荐XX同志参加XX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被推荐人担任会计师以来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理论水平、履职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推荐日期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任现职(会计师)以来的业务自述(2000字以内,三号字体),内容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其他成果等。
3.《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业绩成果要求的证明材料各1份。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应当具备2项及以上工作业绩和成果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
4.《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经历要求证明材料1份。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应当具备履职经历的正式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5.《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专业理论水平要求的证明材料各1份。其中: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电子期刊;涉及合作课题或项目,需说明本人在其中排名、负责内容及成果贡献等,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签字)。会计政策制度性文件或专项调查分析报告、与会计岗位相关的分析报告、专题方案、财务案例等需附被采纳的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确认后上传评审系统。
(二)其他资料
1.2022、2023、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打印件1份(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下载打印,网址:http://kzp.mof.gov.cn/index.jsp)。
2.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查询结果材料各1份(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查询)。
3.公示结果材料1份(内容包括: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及公示结果,加盖公章)。
4.2020年度至2024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1份。按照2020年度至2024年度四川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规定,完成各年度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具体学习科目)学习的登记情况,即通过“四川会计服务”网“继续教育”栏目查询的继续教育登记情况(页面截图图片)
5.学历证书及证明材料1份。除学历证书外,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2002届以前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在学信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学历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经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6.考核情况材料1份。2019年度至2023年度考核情况表或单位出具的考核结果证明,可逐年或合并出具(需分别注明年度考核情况)。
7.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8.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证明文件材料各1份。
9.企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还需提供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确认后,再扫描上传评审系统。
(三)相关表格
1.《评审表》2份。评审表在评审系统中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成册(无须装硬壳封面)。以上表格须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2.《高级会计师资格自我评价表》1份。
高级会计师资格自我评价表
说明:
1.申报条件及理由的填报内容为本人申报时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即列举本人满足基本条件的第几条第几款。
2.其中如涉及合作项目或课题,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贡献并征得其他合作者同意并签字确认。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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