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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论文要求有哪些?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2月28日,根据《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的通知》,福建2021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2021年福建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一)论文或著作1篇及以上。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到2021年12月31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以及《福建财会研究》或《福建财政》财会天地栏目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及稿件刊用证明均不予认可。对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有多篇论文的应选定1篇论文作为代表作,提供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份。以专著为代表作的,除原件1份外,还需提供内容简介(500字左右)和专著中的重要观点(特别是有创新的观点)及所在章节页复印件2份。
(三)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1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和《福建财政》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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