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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网上申报时间自201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截止。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本市户籍、持有中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受聘相应职务的人员可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时间自201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截止。
自201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申报人员可在网上进行申报,上海市2019年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上海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具有上海市户籍(含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具有中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并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受聘相应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人员。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需提供延长离退休审批表)。
值得注意的是: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可以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直接申报2019上海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的精神,为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打通会计职称制度与相关职业资格间的专业能力互认通道,本市试点允许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累计注册执业满10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申报时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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