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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26日,海南2019年高会评审申报条件及程序具体如下:
申报条件
参加我省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2017—2019年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其中:2017年度和2018年度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2019年度考试成绩以资格后审的认定结果为准。
(二)符合《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财会〔2006〕1966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评审的人员为非公务员(含参公,下同)。
(四)在海南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完成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
(五)完成近五年会计人员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其中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在我省完成或符合全部学分抵减要求。
申报及评审程序
申报人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评审材料并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情况证明(需注明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意见等)——单位审核评审材料、出具审核意见——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受理评审材料——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人员答辩——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公示评审结果——确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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