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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公告,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因受疫情影响,各呈报单位和人员向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纸质评审材料的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关于转发《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企业:
现将《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在组织实施中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展社会化评审试点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高级会计师职称社会化评审试点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64号)要求,我市不再组建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统一由山东省会计学会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的职称评审工作。我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的审核和逐级呈报工作。
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社会化评审,评价结果仅作为会计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不与岗位和待遇挂钩。事业单位人员在申报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人员,须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竞聘。
二、采用网络化申报方式
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统一呈报的申报程序。建立网络化申报路径,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山东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单位账户并逐级建立申报路径,进行材料审核和材料上报。呈报单位需要与济南市财政局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以前年度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次建立路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一审核后,方可上报至济南市财政局。
三、其他事项
因受疫情影响,各呈报单位和人员向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纸质评审材料的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请关注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信息栏目。
联系方式:0531-66603836、66603833
附件: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20年3月1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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