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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业绩要求已公布,根据《江苏关于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可知,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补报。有关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业绩要求详见下文。
江苏高会评审申报专业能力与工作业绩要求
熟悉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财会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利用研究成果解决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处理财会业务,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会信息,进行管理与分析,保证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目标的实现;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并在参与制订县(区)级以上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规章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所提建议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以上财政部门采纳认可。
(二)主持、指导县(区)级以上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的财会管理工作,取得先进管理经验,被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三)参与本单位、本系统的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改革并发挥积极作用,提出的书面财会管理建议获得认可,实施后取得明显效果;设计的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信息管理等行之有效。
(四)参加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参与大中型企业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等方案拟定,取得良好效果。
(五)在会计中介机构中担任过大中型企业审计、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为两个行业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或接受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参与专项审计或检查,其工作获得认可。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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