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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刘小孟 2021/03/01 16:34:07 字体: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0年青海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3月5日,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要求你知道吗?

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要求

一是中央驻青单位委托参加我省会计系列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评审的会计人员,根据继续教育政策制定权限,可参加单位内部继续教育,但培训年限和学时不得低于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二是根据《关于2020年度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学时(学分)及以往年度补学等事项的公告》要求,2017、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分别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0年度继续教育总学时(学分)不少于135学时,其中: 公需科目不少于45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90学时。

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同意推荐并公示后,请于2021年2月18日-3月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西宁市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604室)。

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员所需表格及附件均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qinghai.gov.cn)下载,路径为:网站首页一一下载专栏――职称用表、网站首页一一下载专栏――诚信承诺书。

(二)根据相关规定,申报正高级会计师采取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的,按弃权处理),答辩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各申报人员务必将自己真实有效的个人手机号填入评审简表相应栏中,以便工作联系。

本通知未尽事宜,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作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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