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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成都市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四川成都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0:00至8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7:00。想要参加评审的人员快来了解一下四川成都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范围和渠道吧!
四川成都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范围和渠道
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后,在我市申报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
(二)本人档案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将市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四)在蓉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或将市人才工作站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可选其中之一,不得多方报送)。
除已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外,其它申报单位中如个别申报人员有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可提供合理性说明书面材料及佐证,并提交6个月及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方受理其职称申报。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申报人员名单将在评审申报名册上单列。
(五)工商注册地在成都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含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人须最近6个月在成都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缴纳个税。
(六)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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