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云南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刘小孟 2023/05/23 15:18:52 字体: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3年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云南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5月22日至6月9日(节假日除外)。云南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了解一下!

云南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

(一)申报要求。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和提供申报评审材料,作出书面承诺。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二)审核责任。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填报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的证明材料均需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各级主管部门须对单位推荐上报人员的基本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三)年限计算。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学历审核。根据国家关于疏通职称申报评审堵点问题有关精神,申报人员无需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五)委托评审。中央驻滇单位或省外单位人员在我省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由中央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所在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评审材料。

(六)表格下载。相关表格及文件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在线服务-在线下载”)栏下载。网址:。

(七)材料退还。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外,其余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按现行保密规定予以销毁处理。评审通过人员将退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份交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另一份由个人妥善保管。

(八)证书办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2023年评审通过取得的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需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九)申报预约。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5月21日期间,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提前预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