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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西2023年高会评审申报时间为6月30日8:00起至8月31日18:00止。广西2023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相关要求了解一下!
广西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入口
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网络申报系统“帮助中心”,申报人可以在线查询职称申报进度。在申报过程中,如出现相关技术问题可以咨询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13。
广西2023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思想政治、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以及破格申报等条件按照《通知》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申报人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学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人应完成会计行业及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会计行业继续教育应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确认登记,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登记结果为准。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应完成2023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并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进行专业科目学时登记。
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四)民营企业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五)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在申报前向会计系列职改办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会计系列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六)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正确填写,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关联材料无法查询或印证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七)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核验。在申报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各级审核部门应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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