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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财会字【2014】2229号),青海省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内容如下: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7年。
5、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后从事会计工作满9年。
6、公务员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考评,考评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二)其他条件按《青海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暂行)》(青财会字[2004]258号)规定执行。
按照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的要求,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和2014年度考试成绩55分以上的(含55分)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西宁市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604室)。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财会字【2014】2229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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