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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根据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2号 ),2015年度北京市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备案等工作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提供2012年-2014年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网上申报时间:5月12日-6月16日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7月6日-10日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现场答辩时间:8月17日-9月24日
(注:该完整表格请详见以下附件)
委托评审要求
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其电子版可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网址:www.bjrbj.gov.cn/wsbs/download/rcdw);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须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经初审通过后,由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申报表(网址:www.bjrbj.gov.cn/bjpta)。
(二)申报人员打印申请表时,均须使用A4纸,建议双面打印,多页申报表须加盖骑缝章;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职称评审或考试机构。
五、其他要求
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收费工作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300号)规定标准执行,请各评审、考试服务机构做好收费许可证办理和收费标准公示工作,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相关政策及申报要求,咨询附件1中公布的相关专业评审服务机构。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和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
北京市职称评审专业分布及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以本通知为准。除此以外,未授权其他单位组织北京市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
2015年1月20日
附件1:2015年度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安排一览表.doc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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