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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淄博市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鲁财会〔2018〕5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材料报送程序
1. 区县各单位: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个人—→工作单位—→区县财政部门—→区县人社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网上系统提交流程:个人—→工作单位—→区县财政部门—→区县人社部门—→市人社局。
2. 市直部门: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个人—→工作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网上系统提交流程:个人—→工作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 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为 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6日的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市财政局指定报送地址:张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联系电话:2869863。
三、 有关要求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按照省文件规定的审报范围、条件及程序认真组织材料填报工作,要保证相关材料准确和完整性,不得涂改;材料要按照上述流程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按时完成评审资料的报送工作。
淄博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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