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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15年度呈报材料全部进行了评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精神,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6年2月1日至2月22日共15个工作日。
《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15年度评审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和通过人员名单已发各呈报单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人社厅相关要求抓紧落实公示事宜。
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公示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报审公布。
联系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0214室。
联系电话:0531-82669991。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1月2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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