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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有关通知

来源: 沈阳市财政局 编辑: 2017/11/03 15:06:03 字体:

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7年11月1日-10日,正高级会计师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日-8日,请各位考生们参见以下详细内容。

关于2017年度沈阳市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时间及地点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日——8日,每工作日9:00——11:00;13:00——15:30。

报送地点: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联系电话:024-22873740

二、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7年11月1日——10日。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1月13日——21日,每工作日9:00——11:00;13:00——15:30。

报送地点: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联系电话:024-22873740

三、评审标准

《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7]471号)

四、受理程序

参评人员网上申报成功后,报送人所申报材料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卷,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政府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进行资格评审申报,市财政局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各参评人员不需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沈阳市人社局职称处,直接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进行资格评审申报即可。市财政局收卷后,市人社局将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审核。)

注:驻沈中直及省直单位的审核部门为辽宁省财政厅,请参评人员到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纸质材料,不需到沈阳市财政局报送。

沈阳市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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