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玉溪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云财会〔2018〕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财务人员申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材料直接报送到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玉溪市财政局
2018年3月5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安排,现将我省报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和程序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2017〕33号)的要求执行。查询网址:www.ynf.gov.cn(资讯中心ㆍ通知公告栏)。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和电子版《申报高级会计师花名册》。
(一)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
1.《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纸型A4 ,双面,手写、打印均可);
(二) 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先由单位审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再提交相关原件审验。
1.学历证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
2.业绩成果资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反应个人业绩及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论文(2篇及以上,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对象
(一)已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参加2017年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申报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时间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表格均可在网站www.ynf.gov.cn(在线服务ㆍ下载中心)下载。
(四)申报材料将于评审相关工作结束后退回本人,请各申报人员及时领回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 龙 王哲宇
联系电话:0871-63956058,63956077(传真)
地 址: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云南省财政厅
2018年2月5日
推荐阅读: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