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新鲜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凡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对具有统计、审计、经济等会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参加了2011、2012、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仍可申报。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20号)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文件要求准备,各地、各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并如实填报相关表格。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1.材料申报按照属地原则,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已经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所在地的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泰州市直各部门、单位的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直接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2.各市(区)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
四、文件及表格下载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会计管理”栏目下“会计职称管理”中查询,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在“会计管理”栏目下“会计办事指南与下载”中下载。
附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