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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

2016-08-03 16:11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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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它与商业性农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类有政策扶持的农业保险,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对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和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增加农户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业品种开展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的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有政府扶持的农业保险,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比如给予投保的农户进行保费补贴,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则由保险公司自主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虽然都是农业保险,但两者在经营和操作过程中有很大的区别。表1列示的就是两者的一些区别。

表1

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区别

政策性农业保险 商业性农业保险
政府推动+保险机构经营
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效益优先
政府对参与农户进行保费补贴并提供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保费低,保险责任范围大
保险品种多
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自主运营
企业经营行为,公司效益为先
投保农户自缴保费,保险公司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保费高,保险责任范围小
保险品种少

18.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利于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少收入的波动。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灾害损失补偿,农民可以尽快地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和生活,减轻所受灾害带来的损失。

(2)有利于灾害的预防和有效救助。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防赔结合,通过保前检查、制定并落实防灾预案等一系列措施来减少灾害的发生。当灾害发生后,又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减少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3)有利于保障农业投资安全。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风险保障,农民可以放心地增加农业投入,扩大农业再生产,从而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4)可以帮助农民容易获得贷款。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银行更放心地贷款给农民朋友进行农业投资。

(5)可以帮助农民积极地试验新品种,有效地化解新品种试验过程中的风险,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19.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政府救济是不是一回事?

答: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政府救济并不是一回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府救济有很大的区别。一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保险经营机构提供,而政府救济一般是由政府提供;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政府救济则是政府单方面的转移支付;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取得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政府救济不用支付费用;四是发生灾害时,政策性农业保险赔偿的金额比较大,而且固定,以帮助农民恢复再生产为目的。政府救济的不确定性大,救济金额一般较小,以保证最低生活水平为目的,作用比较有限。

20.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2007年以来,我省启动并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在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为了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成果,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及省农委、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等部门连续多年制定印发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专门就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21.目前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有哪些?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在国家规定的险种中,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开办了种植业(包括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和养殖业(能繁殖母猪和奶牛)的2类6个险种的农业保险。

参保对象包括: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2.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我省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是实施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即由财政为参保农户提供保险费补贴。目前,我省种植业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各分担保费补贴的40%、25%、15%);养殖业中,能繁殖母猪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各分担保费补贴的50%、20%、10%),奶牛保险保费补贴由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各分担保费补贴的50%、25%、5%)。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23.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不是什么损失都能得到赔偿?

答: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并不一定什么损失都能得到赔偿。农民朋友大多数都有这个疑问,这主要是没完全了解农业保险合同的缘故。农业保险合同中对于承保的保险责任是有严格规定的。

(1)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2)发生的自然灾害确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3)灾害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了合同所规定的起赔点;

(4)发生灾害后,投保人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

(5)其他一些保险合同的规定。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五个条件,保险机构才会进行理赔。只要有其中一条不满足,保险机构就有理由拒绝理赔。另外,考虑到农民支付能力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以“低保障、广覆盖”为经营原则,以可能遇到的主要自然灾害和疫病等作为保险责任,如暴风暴雨、洪水、动物疫病等,赔偿金额也是以直接物化成本(生产成本)为主,还不能弥补农户的所有损失,更不能保障参保农户的所有种植、养殖收入。

24.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参保农户平时应做些什么?灾害来临前应做些什么?

答:对参保农户来说,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并不是万事大吉,平时还是要精心管理,积极进行灾害预防。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低保障、低收费的保险形式,保障的仅仅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一旦发生损失,并不是任何损失都赔偿。农户要获得正常的赔付,需要尽一定的义务,即平时要认真做好田间管理,按照农技部门的要求做好病虫害防治。参加养殖业保险的农民朋友要在平时做好畜牧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的防疫、配种、妊娠等记录,建立和执行防疫、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防灾防损工作,保险的畜禽发病后要及时给予治疗,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能弃之不管,应当积极施救,降低灾害损失,否则保险公司将根据农户未尽义务致使损失发生或扩大的程度少赔甚至拒赔。

参保农户还有以下义务需要注意:

一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危险增加,投保人应该按照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二是保险事故通知义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迅速地调查事实真相,收取证据,及时处理。

三是防灾防损和灾害积极救助的义务:农民朋友仍然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灾害损失,尽量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是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能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5.发生灾害事故后,参保农户应采取哪些措施?如何申请理赔?

答:(1)应采取的措施:如果合同期内发生了保险合同所列举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农民应该采取以下措施:①保护好灾害现场,没有经过保险人的允许,投保人不能随意对灾害现场进行处理;②及时通知保险机构,把受灾的情况跟保险机构讲清楚,以便保险机构判断;③配合保险机构进行查勘、定损;④提供相应的单据,列入保单、相关部门的证明等。每一种农业保险所需要的单据是不一样的,农民朋友可具体参照相应保险合同的规定。

(2)理赔的程序:因为投保人所投保的险种险别各不相同,所以索赔的具体程序也不同。但是,一般来说,索赔都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①通知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将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请求。索赔请求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请求期限,就丧失了向保险人请求索赔的权利。②进行合理的施救。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在保险人查勘、核实或同意之前,投保人应当保护好本事故现场,不得自行处理。③提供索赔的单证。一般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交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保险事故及其损失后果的文件,诸如出险证明、损害鉴定证明等;索赔清单。④接受保险人的检验。在保险人到达事故现场后,投保人应积极配合保险人查明事故原因,确定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⑤领取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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