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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石家庄海关开展京津冀海关区域直达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8号

颁布时间:2014-09-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直达一体化改革步伐,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直达效率,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区域直达一体化改革拓展到河北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4年9月22日起,石家庄海关正式启用区域直达一体化直达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45号公告正式适用于石家庄海关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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