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中省驻咸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06]14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下午2:0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15日。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三、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咸阳市政府院内后一楼15号
联系电话:3210880
报名时新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填写二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信息卡;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报名档案号,只填写二份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须加盖公章)即可。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2、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录入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单位在报名时注意采集。
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5、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6、考生于考前一周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咸阳市人事局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报名条件
摘自《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6]77号)
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摘自《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8]8号)
四、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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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06]14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下午2:0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15日。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三、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咸阳市政府院内后一楼15号
联系电话:3210880
报名时新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填写二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信息卡;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报名档案号,只填写二份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须加盖公章)即可。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2、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录入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单位在报名时注意采集。
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5、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6、考生于考前一周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咸阳市人事局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报名条件
摘自《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6]77号)
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摘自《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8]8号)
四、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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